信托求转型出路:观摩券商做REITs
来源: 苏信理财 时间:2014-09-17
REITs业务是信托公司一直以来的关注点。日前,中信证券在半年报中披露,其净利润同比增长93.18%,发起设立的私募REITs产品“中信启航”是带来利润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。这只拥有首单REITs之名的产品再次进入公众视野。
随着制度红利渐被分食,信托公司投资转型的愿望愈发强烈,转型方向中,资产证券化不得不提。作为资产证券化的一个重要领域,信托公司对REITs的研究早已开始。
在房地产领域深耕已久的信托公司,围观券商做的REITs产品看法不一。在国内,金融机构REITs业务的开展制约颇多,作为基础的法律和制度难以跟上,多位信托人士认为,即使运作模式相似,在制度落地前,也只是准REITs。目前证监会推动REITs制度的力度更大,据悉有望年内出台细则,这对参股券商的信托公司或将是利好。
准REITs带来不菲收益
今年4月,中信证券推出“中信启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”,被冠以首单REITs之名,源于其是在证监会的指导下为公募REITs产品推出而准备的试点产品。该产品计划期限3-5年,采取分级证券化,以私募的形式投资北京中信证券大厦和深圳中信证券大厦,并将全资子公司天津京证物业、天津深证物业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管理方中信金石基金。其优先级基础收益为5.5%-7%,退出时获得资本增值的10%,次级日常收入满足优先级基础收益后的剩余收益,并在退出时分享资本增值的90%。目前,中信私募REITs已经给中信证券带来了不菲的收益。但多位业内人士认为,从运作角度上讲,这可以说是一只REITs产品,但它又不满足成熟REITs一些基本特征,如流动性、资产隔离效果等。
证监会规定,中信私募REITs的优先级和次级都可以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流通转让,参与者仅限机构投资者。记者查阅产品成交信息发现交易并不活跃,上市至今“启航优先”有3笔交易,“启航次级”有6笔交易。
“目前国内尚没有REITs上市的法规出台,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转让是一次改变流动性的尝试。”一位西南地区信托公司副总对记者表示。据了解,证监会已在着手进行公募REITs细则的起草与制定,预计年内有很大可能取得突破。
根据中信证券的计划,按照产品期限,在3年时间内,产品的退出都以REITs上市为目标,3年期满,即使存在未来REITs上市的可能性,基金管理人也将通过向第三方出售的方式卖出资产退出。中信证券同时预期,正常以REITs公募上市退出的概率在90%以上,替代性的第三方出售退出概率低于10%。
信托的类REITs产品
在房地产领域,相比券商,信托公司耕耘得更久更深,而REITs也一直是信托关注的转型方向。在十年前,信托公司就有类REITs产品的出现。2004年初,北京国际信托曾效仿REITs的运作模式,集合运用信托计划资金,购买法国欧尚天津第一店的物业产权,信托收益来源于物业的租金收入,同时,投资人可享有物业升值和项目上市流通等潜在利益。
“在2008年金融危机前,银监会曾牵头做研究方案,但危机过后,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先后出台,REITs不在日程内,推动的动作就停滞了。”前述信托公司副总表示。
目前,房地产信托业务以股权、债权形式投资为房企提供开发建设融资为主,多为住宅和商住项目,极少涉及商业物业。华北地区一大型信托公司研发部负责人表示:“现有业务退出路径很清晰,信托最终从销售回款中获得本金及收益,而商业物业则没有退出机制。”“地产开发通常有周期,而物业则是长期管理的过程,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,如此资金的流动性就变得很重要,没有资金不断注入,难以完成。”
除此之外,国内的物业收益率低也是一个共识。前述信托公司副总表示:“国内商业物业的租金与投资购买价格不匹配,泡沫比较大,现有物业运作也不够完善。而且未来在互联网消费的冲击下,市场需求有下降预期。”但这些问题短期内似乎无法得到改变,上述负责人补充:“基础资产价值不够,相比市场上固定收益类产品没有收益优势,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太低。如果REITs得到开放,这个问题会随市场环境的变化自然化解。”
而中信的私募REITs在收入保证上也比较特殊,其项目投向的两座大厦中,主要租户为中信证券和中信银行,占到总租户的90%以上,租约约定每2年上调6%。且深圳的非中信系统租户贡献的租金占比为6.2%,北京全部为中信系统承租。“这相当于中信用自己的资产做证券化,租客又是自己的公司,项目的资质有保证,也充分显示了它的试点性,因为实际操作中,类似情况几乎不会发生。”一位基金行业人士认为。
或利好持股券商的信托
对于公募REITs的开放时间,2-3年是比较普遍的预期。但这个开放是在证券市场,信托到证券市场有一个跨度,要看政策出来时的规定。如果不能直接设立产品,就需要借助平台。
一位西南地区信托公司高层对记者表示:“这个平台可以是券商或私募,信托公司参股企业中包括券商的公司项目的发行上可能更顺利。“首单试点在券商主要由于证监会的推动,但在房地产领域,信托的优势非证券和基金短时间内得以赶上。信托的短板在产品结构设计专业度,以及募资能力上。”相比信托,券商的资金优势明显,营业部遍布的券商有足够的客户基础,随着信托在产品销售端的布局,这一局面或将得到改善。此外,对于信托来说,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也是制约之一,这是进行资产隔离的条件。而国外REITs快速发展得益于税收的优惠,税收红利在目前仍没有体现。阻碍虽多,不少信托公司仍盯着监管窗口,等待其开放。
(来源:理财周报 王俊丹 2014-09-09)
随着制度红利渐被分食,信托公司投资转型的愿望愈发强烈,转型方向中,资产证券化不得不提。作为资产证券化的一个重要领域,信托公司对REITs的研究早已开始。
在房地产领域深耕已久的信托公司,围观券商做的REITs产品看法不一。在国内,金融机构REITs业务的开展制约颇多,作为基础的法律和制度难以跟上,多位信托人士认为,即使运作模式相似,在制度落地前,也只是准REITs。目前证监会推动REITs制度的力度更大,据悉有望年内出台细则,这对参股券商的信托公司或将是利好。
准REITs带来不菲收益
今年4月,中信证券推出“中信启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”,被冠以首单REITs之名,源于其是在证监会的指导下为公募REITs产品推出而准备的试点产品。该产品计划期限3-5年,采取分级证券化,以私募的形式投资北京中信证券大厦和深圳中信证券大厦,并将全资子公司天津京证物业、天津深证物业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管理方中信金石基金。其优先级基础收益为5.5%-7%,退出时获得资本增值的10%,次级日常收入满足优先级基础收益后的剩余收益,并在退出时分享资本增值的90%。目前,中信私募REITs已经给中信证券带来了不菲的收益。但多位业内人士认为,从运作角度上讲,这可以说是一只REITs产品,但它又不满足成熟REITs一些基本特征,如流动性、资产隔离效果等。
证监会规定,中信私募REITs的优先级和次级都可以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流通转让,参与者仅限机构投资者。记者查阅产品成交信息发现交易并不活跃,上市至今“启航优先”有3笔交易,“启航次级”有6笔交易。
“目前国内尚没有REITs上市的法规出台,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转让是一次改变流动性的尝试。”一位西南地区信托公司副总对记者表示。据了解,证监会已在着手进行公募REITs细则的起草与制定,预计年内有很大可能取得突破。
根据中信证券的计划,按照产品期限,在3年时间内,产品的退出都以REITs上市为目标,3年期满,即使存在未来REITs上市的可能性,基金管理人也将通过向第三方出售的方式卖出资产退出。中信证券同时预期,正常以REITs公募上市退出的概率在90%以上,替代性的第三方出售退出概率低于10%。
信托的类REITs产品
在房地产领域,相比券商,信托公司耕耘得更久更深,而REITs也一直是信托关注的转型方向。在十年前,信托公司就有类REITs产品的出现。2004年初,北京国际信托曾效仿REITs的运作模式,集合运用信托计划资金,购买法国欧尚天津第一店的物业产权,信托收益来源于物业的租金收入,同时,投资人可享有物业升值和项目上市流通等潜在利益。
“在2008年金融危机前,银监会曾牵头做研究方案,但危机过后,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先后出台,REITs不在日程内,推动的动作就停滞了。”前述信托公司副总表示。
目前,房地产信托业务以股权、债权形式投资为房企提供开发建设融资为主,多为住宅和商住项目,极少涉及商业物业。华北地区一大型信托公司研发部负责人表示:“现有业务退出路径很清晰,信托最终从销售回款中获得本金及收益,而商业物业则没有退出机制。”“地产开发通常有周期,而物业则是长期管理的过程,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,如此资金的流动性就变得很重要,没有资金不断注入,难以完成。”
除此之外,国内的物业收益率低也是一个共识。前述信托公司副总表示:“国内商业物业的租金与投资购买价格不匹配,泡沫比较大,现有物业运作也不够完善。而且未来在互联网消费的冲击下,市场需求有下降预期。”但这些问题短期内似乎无法得到改变,上述负责人补充:“基础资产价值不够,相比市场上固定收益类产品没有收益优势,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太低。如果REITs得到开放,这个问题会随市场环境的变化自然化解。”
而中信的私募REITs在收入保证上也比较特殊,其项目投向的两座大厦中,主要租户为中信证券和中信银行,占到总租户的90%以上,租约约定每2年上调6%。且深圳的非中信系统租户贡献的租金占比为6.2%,北京全部为中信系统承租。“这相当于中信用自己的资产做证券化,租客又是自己的公司,项目的资质有保证,也充分显示了它的试点性,因为实际操作中,类似情况几乎不会发生。”一位基金行业人士认为。
或利好持股券商的信托
对于公募REITs的开放时间,2-3年是比较普遍的预期。但这个开放是在证券市场,信托到证券市场有一个跨度,要看政策出来时的规定。如果不能直接设立产品,就需要借助平台。
一位西南地区信托公司高层对记者表示:“这个平台可以是券商或私募,信托公司参股企业中包括券商的公司项目的发行上可能更顺利。“首单试点在券商主要由于证监会的推动,但在房地产领域,信托的优势非证券和基金短时间内得以赶上。信托的短板在产品结构设计专业度,以及募资能力上。”相比信托,券商的资金优势明显,营业部遍布的券商有足够的客户基础,随着信托在产品销售端的布局,这一局面或将得到改善。此外,对于信托来说,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也是制约之一,这是进行资产隔离的条件。而国外REITs快速发展得益于税收的优惠,税收红利在目前仍没有体现。阻碍虽多,不少信托公司仍盯着监管窗口,等待其开放。
(来源:理财周报 王俊丹 2014-09-09)
(hanb摘自理财周报)